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纳入该机制,遵循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责权利对等、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非独立董事若兼任其他职务,按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否则可采用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