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雪榕生物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董高责任险方案显示,投保人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为保险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审议程序方面,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委员作为董高责任险被保险人范畴,属于利益相关方,故该议案全体委员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高责任险被保险人范畴,属于利益相关方,故该议案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