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6年A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讨论与分析后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制定《2026年A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规定;本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