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复星医药(600196)发布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筹划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2025年9月25日及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上海复顺与弘毅天津、中汇人寿等先后签订《框架协议》《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复星医药产业拟参与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于专项基金设立并满足约定条件后,由复星医药产业向专项基金或其控制的实体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克隆100%的股权和对上海克隆享有的债权(即本次转让),且《转让协议》签订的最晚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4月21日,专项基金中汇复弘(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中基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由于《转让协议》的签订条件(包括相关主体于签约前应当完成的股权结构调整等)尚未全部满足,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并经友好协商,2026年9月30日,相关各方就《框架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二》,同意《转让协议》签订的最晚时间进一步调整为2027年3月31日。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9月30日),《转让协议》的签订条件尚未全部达成(包括相关主体于签约前应当完成的股权结构调整尚待完成等),本次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转让协议》未能于2027年3月31日前或各方另行同意的其他期限内签订、或《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被提前解除或终止,则本次转让将终止、专项基金将依约进行解散及清算。如《转让协议》未能于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因而终止,且该终止非因约定的交易对方违约所导致,则复星医药产业应依约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本次转让对本集团的收益贡献须以《转让协议》签订且本次转让实际交割为前提,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