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决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79,488,577.3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9,771,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2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咨询机构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咨询联系人为商若然,咨询电话为0351-8686983,传真电话为0351-8686667。备查文件包括: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