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使用1亿元闲置募资进行理财,被立案受损股民可索赔

摘要:东方通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2025年4月16日到期,已赎回本金及利息10049.32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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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4月23日,东方通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东方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东方通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于2025年4月16日到期,已赎回本金及利息10049.32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

东方通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起息日是2025年4月21日,到期日是2025年7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4月14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通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到2025年4月14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通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4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7条。



AI财评
**财经视角点评:东方通财务迷局与投资者风险警示** 东方通因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暴露出公司内控及信披合规性隐患,可能引发投资者信任危机。尽管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资进行现金管理(年化收益仅1.3%-2%),但低收益操作难掩核心问题:若财务造假坐实,恐面临退市风险及巨额索赔。 从财报质量看,监管立案直指“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暗示收入确认或成本计量可能存在系统性瑕疵,需警惕过往业绩“水分”。投资者索赔窗口已开(2023.4-2025.4持股者),后续或引发集体诉讼,进一步冲击股价。 操作建议:短期规避风险,关注立案进展及财报重述可能;长期需观察公司治理整改及主业盈利能力真实性。此案亦为市场敲响警钟——低收益理财与高违规风险并存的企业,需穿透财务表象审视实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