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控股股东持股被动增加至30%,已被罚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摘要: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7亿股减少至26.59亿股,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科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亿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前后,海鑫资产及海科金集团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将由29.97%被动增加至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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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7日,ST金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期限临近届满的1014.78万股库存股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7亿股减少至26.59亿股,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海科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亿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前后,海鑫资产及海科金集团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将由29.97%被动增加至30.09%。

其他事项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海鑫资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十)款、《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7日,ST金一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经查明,ST金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金一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ST金一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ST金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金一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王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晓丹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四、对刘丹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五、对蒋学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截至3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金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金一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