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创涉信披违法拟被罚超千万,投资者可报名索赔挽回损失

摘要: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威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陆宇、卢永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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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9月18日,*ST威创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ST威创、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陆克平未告知*ST威创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ST威创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陆克平通过控制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数威科)决定*ST威创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成员的提名,进而取得*ST威创董事会控制权。陆克平不晚于2023年6月19日成为*ST威创实际控制人,但其未告知*ST威创相关情况。*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ST威创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ST威创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9月20日,陆克平实际控制的阳光集团与刘钧实际控制的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且各方均已部分履行相关义务。根据该协议安排,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ST威创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构成协议间接收购上市公司行为,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构成收购人,且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成为*ST威创实际控制人。刘钧采取协议方式收购*ST威创,但在协议达成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ST威创其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ST威创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前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后,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刘钧成为*ST威创的关联自然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刘钧实际控制*ST威创中信银行账户与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在未经过*ST威创内部资金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从*ST威创银行账户转出资金14.37亿元,转入资金1.1亿元。净转出的13.27亿元被刘钧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ST威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4%。*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四、*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ST威创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陆克平实际控制*ST威创后,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阳光集团成为*ST威创的关联法人。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ST威创以预付采购款名义对外划转5.4亿元为阳光集团的民间借贷提供保证,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占*ST威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6%。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阳光集团通过第三方银行账户向*ST威创归还5.4亿元。*ST威创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且2023年三季度报告未如实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威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二、对陆克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克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刘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未履行收购事项报告义务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刘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四、对陆宇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五、对卢永胜、温晶晶、陈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六、对徐朝晖、张书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七、对周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八、对梁春晖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九、对曹秀明、陈晓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号)显示,经查明,*ST威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24年4月30日,*ST威创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ST威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综合考虑威创股份至今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威创股份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威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陆宇、卢永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威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威创参与招投标项目57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