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商行零售条线升级,迎机构频繁调研

沪农商行零售条线升级,迎机构频繁调研

来源:商讯社

撰文:孙泽仙


11月20日,沪农商行发布公告称,11月16日接受机构调研,包括知名公募、私募机等众多机构参与。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此次调研机构数达59家。


沪农商行此次接待人员为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俞敏华,董事会办公室、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接待地点上海农商银行总行。


另外,沪农商行近日发布组织架构调整公告,同意零售条线一级部由零售金融部、信用卡部调整为零售金融总部。


压降负债成本


11月以来,机构调研沪农商行已有两次,且都是多家机构联合调研。


如11月1日,国泰君安证券、富国基金、招商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万家基金、海富通基金、泓湖投资在沪农商行总部调研。


调研机构对沪农商行的经营发展提出了多项问题。其中包括,请综合资产和负债,展望一下明年息差趋势?


沪农商行表示,展望2024年,资产负债两端的利率预计将继续下行,息差面临一定收窄压力。资产端,今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利率逐步下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在人行指导下有序开展,叠加存量贷款重定价影响,预计资产收益率维持下降趋势。负债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 效果逐步释放,存款定价策略的前瞻主动管理将得到延续,存款期限结构优化将继续深化,结算性存款拓展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存款付息率水平将逐步下降,为资产收益下行提供一定的缓冲空间。整体来看,我行将加强资产负债两端的定价管理和结构调整,促进我行息差变化表现优于同业平均。


另外,有机构提问:请问三季度对公存款余额有所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沪农商行表示,三季度末,我行公司存款余额为 3973.8 亿元,环比二季度有所减少,主要是我行主动平衡量价的结果。今年以来,我行持续加强负债端主动管理,积极推进存款期限结构优化, 加强对长期限、高成本定期存款的主动管理,稳步压降负债成本,为资产端收益率下行提供缓冲空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机构调研频繁


据《商讯·公司金融》不完全统计,11月共有66家机构参与调研。沪农商行的股票在最近90天内共有10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6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7.91元/股。


从经营业绩上来看,前三季度,沪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204.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78亿元,同比增长4.49%。


其中,利息净收入157.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8亿元,同比增长1.02%;非利息净收入47.00亿元,同比增长18.07%。非利息净收入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6亿元,同比增长14.66%。


报告期末,沪农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25%、一级资本充足率13.28%、资本充足率15.69%。资本缓冲较为充足,资本充足水平保持良好。


零售条线升级


《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就在沪农商行发布三季报前后,其管理层和业务结构也出现变动。


10月至今,沪农商行三位“老人”皆因到龄退休请辞。6位“补强”人员资格也是相继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核准。


除了在高层人员上有调整之外,沪农商行在业务结构上也做了重大的“变革”。


10月28日,沪农商行发布消息称,同意零售条线一级部由零售金融部、信用卡部调整为零售金融总部、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部、个人贷款业务部、基础客群经营部。


虽然信用卡业务较往年已下滑较多,但像沪农商行直接将信用卡部合并的情况还是比较罕见的,至少目前现在还尚未有其它银行这么操作。虽然沪农商行撤销信用卡部并非真正抛弃信用卡业务,只是将信用卡业务与其他业务进行整合,但这也是一种新的尝试,一种“变革”。


根据三季度报显示,报告期内,沪农商行围绕打造“以财富管理为引擎的零售金融服务体系”和零售转型九个体系建设,聚焦客户、产品、渠道三个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零售转型高质量发展,零售业务营收稳步增长,管理个人金融资产规模有效提升,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个人贷款市场份额稳定,客群经营高质量发展,网点转型成效显著。


报告期末,沪农商行零售金融资产(AUM)余额7344.9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7.82亿元,增幅5.42%;个人贷款余额(不含信用卡)1901.11亿元,较上年末基本持平。个人客户数(不含信用卡客户)2256.81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62.40万户,增幅7.75%。


转让不良资产不合规?


今年前三季度,沪农商行的内控合规化管理还是做的很到位的,前三季度仅收到两张罚单。


但有一条违法违规因为引起了《商讯·公司金融》的注意,6月20日,《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100号)显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十九项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160万元。


在十九项违法违规中,其中一条为“逆程序转让不良资产”。


据了解,逆程序转让不良资产通常是指通过非正常渠道将不良资产转让给其他方,以避免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资产处置或移交。


这种行为是不合法和不道德的,因为它可能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并违反了诚信原则。


另一张是6月30日,《苏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3〕17号)显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陆鸣,罚款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沪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7.9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7%,较上年末上升了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15.48%,较上年末下降29.84个百分点。